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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园地

网络时代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最前沿和主阵地,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往往因网而生、因网而增。从民族工作的实践看,近年来涉及民族因素的网络议题数量不断增加、观点更加多元、传播日益广泛,给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民族领城意识形态工作整体向上向好,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境外敌对势力频繁利用网络拢乱民族领域意识形态。近年来,国际敌对势力和国内外民族分裂势力联动的趋势明显,不断以民族问题为突破口,利用互联网大肆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境外建立的反华网站约2000家,仅新疆周边国家和地区就有“东突信息中心”等40多个网站。敌对势力利用微信、微博、QQ等信息互动方式,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在网络上议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问题,散布历史虚无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极端主义等思想,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妄图达到挑拨民族关系、引发民族矛盾、制造民族冲突的目的。此外,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容忽视,如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等思潮,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我国民族团结。

2.由网络民族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从总体看,在各种因社会矛盾而引发的事件与纠纷中,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与其他社会事件相比,民族领域的突发事件由于受到民族文化、宗教传统、生活习俗、生产方式、民族认同等因素影响,围绕特定事件或问题产生冲突,往往会出现严重的对立态势,导致许多本是一般性的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在网络这个“舆论场”上升到“民族权益”的高度,从理性辩论走向非理性攻击。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一般社会事件与民族问题挂钩,诱导非相关群体参与民族领域意识形态论争,极易导致从思想观点到实际行动的转化。比如,2010年东突势力煽动宗教狂热,引发新疆阿克苏“8·19事件”2017年发生的唐山“收费站事件”,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有网络舆论的因素。

3.民族领城意识形态论争向大众化拓展。随着信息传播步入“人人拥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新媒体时代,每个社会主体同时兼具信息的接受者、制造者、传播者等多重角色。民族领城意识形态问题的关注或参与主体,从地域分布上看,不再局限于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方,而是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从民族成分上看,不仅是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也包括汉族乃至世界其他民族成员;从参与主体上看,既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也有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甚至无关者。比如,今年初新浪微博上关于春节民谣“二十六,炖猪肉”修改和删除是否合理的讨论,就引起了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及众多网友的广泛关注,参与主体体现出显著的多元性。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社会深刻变革的过程中,各族群众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深度交往交流,成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论争向大众化拓展的重要因素。

呈现出的新特点

作为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新媒体,互联网本身具有的虚拟化、即时性、去中心化等特质,进一步加剧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敏感性,这在民族领域意识形态中也有突出体现。

1.传播方式更加隐蔽。网络的虚拟化和匿名化,使得民族领域意识形态传播更趋于隐蔽。一些挑战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利用网上匿名发声以及受众浅阅读、浅思考、易盲从等特点,散布披着所谓“客观立场、中立价值、反思历史”等外衣、实质上却具有很强欺骗性攻击性的错误思想,妄图在潜移默化中使受众改变认知。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针对网络民族领城意识形态的渗透,往往采用隐秘的语言、图片、语音、视频等,包装于影视、娱乐、游戏等形态中,给网络监管造成很大困难,甚至有些国外机构借助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字,在网络上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重点和精准渗透,给民族领城意识形态建设带来新的难题。

2.社会影响更加深刻。民族间题作为社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民中拥有极高的关注度,一旦一些错误思潮以网络新媒体为平台传播,社会影响就会由点向面扩展,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从传播学上看,一般网民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对某一热点事件背后的真相进行详尽调查,而是习惯于遵从群体的感性判断,宣泄对热点事件的情绪,很容易产生“群体极化”现象,这也为网络民族领域意识形态论争持续升温造成可趁之机。在网络上,小到个人衣食住行,大到国家方针政策,都极有可能引发民族领域意识形态论争,甚至产生“蝴蝶效应”。比如,2012年湖南发生的“切糕”事件2016年兰州财经大学的“包子事件”等,起初都是在网上进行涉民族社会事件的公共讨论,后来却发展为意识形态论争。看似简单的一条微博,随着参与媒体和网民数量的增多,互动评论由食品安全到清真食堂,再到穆斯林群体,负面观点在交互式探讨和传播中迅速增多,对民族关系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

3.政治色彩更加明显。近年来,由民族领域意识形态论争引发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而且政治性色彩在増强。国内部分民族地区出现的严重民族问题事件,如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就非常典型,该事件由广东韶关一个恶性突发事件经过网络传播、策划而最终演变成了新疆部分地区大规模的具有民族分裂性质的暴力冲突,发酵为世界瞩目的政治事件。在网络意识形态论争过程中,敌对势力善于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引发民众质疑社会制度和社会公平,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助推反政府奥论,进而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同时,一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圈层化”特点,在特定群体中垄断话语权,借一般性的涉及民族领域的社会问题,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也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网络民族领城意识形态问题的形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总体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民族领域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各族群众诉求的内容日趋多元,表达诉求的方式日趋活跃,权利意识、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这既是社会进步的充分表现,也是少数民族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总体上是有利的。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民族话题鼓吹所谓“民族意识”,打着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的幌子,在网络上变相攻击我民族政策,对一些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文化素质较低的群体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族群众对自身具体利益更加关注,不仅关注经济利益,也逐渐关注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权益,同时网络的出现也给这种诉求表达以集体发声的机会,从而给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从网络人员来看,目前,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网络大V、网络红人、网络推手等“网络明星”,有的扮演起“意见领袖”角色,可以从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政治立场出发,设置相关议题,炒作热点问题,引导社会與论走向。特别是少数“精英”或“意见领袖”,受西方“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等错误思想影响比较深,自认为是民族问题代言人,对民族问题有深刘见解,在网上不遗余力地鼓吹民族自决、高度自治,反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比如,近年来一些大学教授,身兼学者和网络红人身份,在网络上多次发表关于民族问题的错误言论,煽动少数民族闹事和争取所谓的政治权利,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还有少数演员和公众人物,经常在网上发起或参与涉及民族因素的话题讨论,他们影响网民受众心理的能力很大。比如,2017年某女演员关于难民问题的微博,短时间内积聚大量“围观群众”,即刻演变为公众话题,直接或间接推动意识形态论争持续发酵

从工作实践来看,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在网络领城意识形态工作上做了大量探索,出台政策文件,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出于各方面原因,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把主要工作放在完成经济增长指标上,对少数民族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关心较少,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不愿管、不敢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意识形态工作过虚,在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文件、精神上不到位,不能有效承担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在能力素质方面,有的党员干部应对能力滞后,仍秉持高高在上的思维习惯,不去主动联系网络代表人士,无法有效打入自组织,不能在网络上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在方式方法方面,有的地方尽管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仅停留在开设部门网站,少数即使开办了政务微信微博,但也做成了网上“黑板报”,影响有限。

对策建议

鉴于当前民族领城意识形态论争形势特点,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

第一,加强形势研判。准确把握网上舆情与网上意识形态的关系,掌握网上舆情转变为意识形态的节点拐点,以及网上意识形态舆论化的特点、变型与规律。积极研判民族分裂势力的网络传播影响力,预测可能带来的民族运动、民族矛盾的风险,包括涉及民族问题的运动或行动的增加,涉民事件更大范围的感知或传播等。统战部门应加快制定加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规划,加强与政法、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研判处置机制,形成工作预案,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第二,网上网下联动。加强与网络人士的线上互动、线下交流,在现实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实惠,使他们更多地感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动自觉地认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扶持一批爱国民间网站,积极开展互联网和新媒体调研,以各民族知识精英、爱国宗教人士、本民族的网络传媒精英为重点,大力培养一批忠于党和国家的少数民族网络“发声”骨干。把民族领域网络代表人士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人物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教育引导,通过他们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声音。

第三,强化正面引导。坚持正面宣传为导向,把民族领域网络意识形态教育作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点内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意识形态引导针对不同人群要有不同的侧重点。各级党政机关与党员干部要作为政治素养考核,学校要作为教育责任实施,网站管理人员要加强业务素养培育,广大网民要作为公民素养履行。

第四,创新治理方式。持续推进各族群众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结合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要求,加强现代化、高科技的网格联动管理机制,把一些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诱发源头。特别是在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高度重视群防群控的作用,通过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网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防卫的意识,使他们在错误思潮面前明辨是非,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第五,构建话语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去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想,针锋相对地进行理论批判和正面理论宣传,让正确的声音压倒错误的声音,牢牢筑起抵御渗透和分裂的思想防线。创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将主流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与现实中的典型事例结合起来,适当借助流行的“网络用语”,打造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广泛接受度的新概念新表述,增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吸引力感召力影响力。

(作者贾泽鹏,中央统战部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