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学校各民主党派,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学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做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相关工作。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调研掌握学校师生信教情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非法宗教在校园内渗透。 6.负责开展学校涉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发挥侨联、港澳联的作用,开展与港澳台和海外各界友好人士的联络及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学校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举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管理工作。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各项活动。 8.组织开展高校统战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9.协助上级民主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10.加强党委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1.完成年度本部门应移交档案工作。 12.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